2015泉州中考普通高中分四个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分四个批次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为:“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民办高中等中学”录取,已被该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的录取。
市区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按照统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录取。其他省达标高中录取,民办高中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生在招生录取规定面前人人平等;志愿优先原则,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原则,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进行。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及c级以上,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
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学科等级顺序,确定统招生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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