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或本科以上(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一集其他部门和单位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士。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7月上旬,详见具体通知。
考生可自行登陆浙江省网上报名网址即http://xwb.zju.edu.cn,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校正本人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自行打印一份校对个人信息。
(2)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7月中旬,详见具体通知。
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填写,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1。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1。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2。初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为2008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两门。英语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4、考试大纲: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四、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据学位办〔2009〕33号《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即“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不包括工程硕士)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提醒广大考生谨慎选择报考院校。
五、学制及收费
学制3年,采双休日和部分时间集中的形式授课。学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经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共计3.3万元(不含书费、食宿等费用)。
六、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邮编:310035
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
中心网址:http://jm.zjgsu.edu.cn
中心邮箱:fashuozhongxin@yahoo.com.cn
咨询电话:0571-88076012 0571-88071024转7603
传真:0571-8890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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