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本科三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最低录取分数
近日,辽宁公布本科三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最低录取分数以及该志愿填报面向不包扣的招生形式等,具体信息如下,供大家参考。
1.本次公布的录取最低分数含排序分(即: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低分数中,小数点前为考生高考总成绩,小数点后9位数的含义,对文科考生依次为: 1至3位为语文科成绩、4至6位为数学科成绩、7至9位为英语科成绩;对理科考生依次为:1至3位为数学科成绩、4至6位为语文科成绩、7至9位为英语科成绩;
2.本次公布的录取最低分数不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
3.同一院校分列招生代码的均分别公布录取最低分数,包括定向、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指标到市、合作办学等形式,可在《辽宁省招生考试杂志》所列招生计划中查询对应情况。
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第三批第二次“征集志愿”院校最低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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