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
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
2014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5年开始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
一、招生要求
1、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合格(若该地区无口试单独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
2、我们期望报考的学生具有较好的文学基础和影视艺术素养,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知识和艺术特长。
二、人才培养
1、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法制新闻交叉型复合型人才。新闻学专业教育在传递人文素养的同时,帮助学生建立专业认同,明确专业理念,熟悉并理解新闻职业伦理的要求和现实中的实践难题,培养其理性分析和辨别能力,从而有助于培养负责任、有担当的法制新闻工作者,能够在报纸、期刊、电视、广播、网络、出版等媒体机构从事法制新闻报道、节目制作,以及在司法、监狱、戒毒等政府部门从事法制新闻的制作、发布、宣传、舆情监督等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新闻人才。
2、主要课程
课程体系总体框架包括公共基础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学位课和开放选修课。主要专业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新闻业务、中外新闻传播史、电视摄像与编辑制作、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实训课、西方新闻写作与分析、新闻传播研究方法、大众传播与社会、广告学、国际传播与跨文化交流、比较媒介研究等。
3、培养模式与机制
1)“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培养模式
秉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法学与新闻学相融合,实行文献教学、双语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与案例教学等方式,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优秀实践能力和全球化眼光的新闻传播人才。
2)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专业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建立面向全校各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三、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纪录片学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