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
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
2014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5年开始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
一、招生要求:
1. 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合格(若该地区无口试单独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
2.我们期望报考的学生具有较好的文学基础和影视艺术素养,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知识和艺术特长。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新闻传播专业基础和广播、电视新闻制作能力,不同类型的视音频创作理论和技术能力相结合的复合型应用人才。通过四年的专业学习,让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和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熟练的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采编和制作能力,较强的纪录片、电视栏目、微视频的创意、策划和制作能力,特别是运用数字视听手段进行声画表述的原创能力。让学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理论基础、实践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具备相应的政治素养与专业精神、职业素养的优秀人才。
三、培养要求
广播电视学专业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特色专业,要求本专业学生对广播电视理论和实践有较高层次的宏观认识,通过对广播电视理论和影视制作原理的深入理解,强调动手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升广播电视专业操作技术、节目采编和制作、栏目策划营销等能力。除了四年的专业课程学习之外,期间还将通过国外高校联合教学方式与国际接轨,让学生具有国际视野;通过与业界单位的合作,如电视台、大型影视公司等,让学生走入实战岗位,进行特色的实验实训,让学生紧跟数字媒体时代不断更新的各种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的创作方法;通过大量开展相关学科的专家讲座,培养学生的较高的理论素质、拓展学生的综合素养;达到人才培养与与市场需求的真正接轨。
四、主要课程
课程体系总体框架包括公共基础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学位课和开放选修课。主要专业课程有:新闻学概论、传播学、广播电视学概论、艺术学、中外新闻传播史、电视摄像与编辑制作、影视文学、影视语言、影视录音基础、影视导演基础、纪录片导演与创作、广电专业英语、视觉文化批评、大众传播与社会、广告学、国际传播与跨文化交流、网络与新媒体、影视人类学等。
五、培养模式
1.“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与电视台等业界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充分利用媒体在我校纪录片学院建立的创作基地,和校外媒体建立的实训基地。
2.境外高校交换学习模式
目前,上海政法学院正在积极寻求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商谈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的教学、实训合作项目。
3、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它专业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建立面向全校各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4.专业内部选拔机制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生培养力求“人尽其才”、“优中选优”,在课程及工作坊的教学过程中,围绕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栏目的创意策划、新闻节目、主持人节目、专题节目、微视频创作等方向,对优秀拔尖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培养。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纪录片学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