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
邢台学院·专科(高职)·音乐教育
(专科,学制三年)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需要,符合普通中、小学教育和各类中等教育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研人员及本专业的其他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忠于人民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的基本问题。
3.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中、小学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
4.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三、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形体与舞蹈。
四、就业方向
中小学校、文化团体、企事业文化宣传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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