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代码:130309
一、专业概况
本专业2010年筹办,2011年正式招生。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重庆广播电视台、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市涪陵广播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及相关传媒机构达成合作人才培养协议。
二、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广播电视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及相关传媒领域,针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媒体的普通话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影视配音等工作岗位,培养普通话标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祖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基本的播音学理论修养,较强的广播电视节目主持能力,一定的广播电视采编及后期制作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1.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掌握中国语言文学、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核心知识:掌握普通话语音及播音发声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语言表达的原则、规律和方法,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的特点和要求。
(3)相关知识:了解电影学、影视配音及新媒体传播的相关知识,熟悉新媒体的运行规律及操作手段。
2.能力要求
(1)基础能力:掌握普通话语音及播音发声的基本技能。
(2)核心能力:能自如运用有声语言表达的内部技巧和外部技巧,掌握播音创作流程及综合运用“情、声、气”的能力,能使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完成各类型广播电视节目主持工作。
(3)相关能力:掌握广播电视解说配音、舞台主持的基本技巧,具备节目策划、采编播一体化的综合传播能力,具备一定的表演艺术、化妆造型与设计能力。
3.素质要求
(1)基础素质:政治思想觉悟高、了解并掌握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文艺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2)核心素质:热爱播音主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人文情怀和创新精神,熟练掌握普通话播音与主持艺术内在规律,具备良好的广播电视传播及影视艺术素养。
(3)相关素质: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团队协作精神与素养,广泛涉猎文学、艺术、政治、社会、经济、法律等多学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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