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音乐表演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面向文艺表演团体、中小学和艺术培训机构等企业,培养掌握表演、编导、教学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专业或业余文艺团体、艺术相关部门或机构、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及教学等工作,具有职业发展生涯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职业岗位(群)
1、艺术团、歌舞团、电视台演员
2、文化馆、群艺馆策划人员、演出人员
3、学校、音乐培训单位的教育人员
4、企业、事业单位的文化管理人员
三、培养规格
(一)基本素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诚信品质。
(3)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5)具有敢于拼搏、建功立业的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
(6)具有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
(7)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达到《大学生健康体质标准》,具有健康体魄。
(二)专业技能与知识
1、系统掌握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音乐艺术发展的动向,具有较强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2、掌握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中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等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宽阔的艺术视野。
3、 通过声乐、器乐、钢琴、合唱指挥、舞蹈、舞台与形体等各类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有从事社会音乐表演工作和舞蹈编排及表演的能力和较强的舞台实践能力。
4、 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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