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警察学院·专科(高职)·交通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侦查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与业务规格
(一)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树立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安事业,有献身精神。
2.熟练掌握道路交通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专业技能和各种现代道路交通管理技术及其应用。全面了解和应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具有较快适应相近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3.掌握与交通管理专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基础知识。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射击、擒拿格斗、驾驶、查缉等警体技能,能够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二)业务规格
1.公安业务及社会管理能力方面
完成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相应合格证书。
2.基本技能方面
完成警体技能模块的学习和训练,达到学校规定的技能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公安民警体能测试合格证”、“射击等级证”和“机动车驾驶证”。
3.交通管理业务方面
完成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模块的课程学习,达到学校规定各门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综合实训任务,能力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修业年限与招生对象
修业年限三年,招收高中毕业生。
四、课程设置与时间分配
见附表二、四
五、实践教学
(一)第一学期安排4周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通过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增强学生军事素质和纪律观念。军训期间安排36课时的《军事理论》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入学籍档案。
(二)在校期间安排2周公益劳动,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
(三)在校期间利用寒暑假到公安机关见习5至6周,以增强学生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和适应能力。
(四)课程实践教学。根据本专业特点和专业课程特点,对主要专业技能安排实验、实习、实训课,以培养和锻炼专业所需能力和技能。
(五)综合实践训练1周。在第六学期进行,围绕交通管理专业应有的基本能力,开展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能力的综合实训。
(六)毕业实习35周。第五学期、第六学期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参加专业性实际工作,以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培养警察意识,提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要求学生在第六学期根据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实习中搜集的案例、资料,独立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以比较完整地反映学生的理论知识,锻炼和提高学生搜集和运用资料、口头和文字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
六、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都要按规定进行考核。每学期安排4至6门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其余课程进行考查,按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综合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均按一门主要课程进行考核。除理论课和专业课的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考试外,实验、实训部分可单独进行操作性考核,并按规定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平时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统的20%-40%。
七、教学进程
《教学总周数分配表》(附表一)
《课程设置与学期分配表》(附表二)
《选修课一览表》(附表三)
《实践教学安排表》(附表四)
八、说明
1.每周安排1课时《形势与政策》讲座课,共开设五学期,不考核,不计入总学时。
2.第一学期开设《心理卫生与健康》讲座课,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并经常进行心理咨询和服务。
3.在第2至4学期开设选修课,学生每学期至少选修一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