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2年福建高招录取八大变化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视频会议举行,会议公布了2012年福建省高招录取的八项新政策。省招委副主任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省招委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尉纬,省教育考试院曾能建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薛卫民表示,所有的改革措施都是围绕服务考生、高校展开的,以对考生上得了学、上好学更加有利为改革目标,各地各校将做好招生宣传与服务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另外,备受考生关注的2012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与去年比没有调整变化。目前,福建省高考实施细则已上报教育部备案,待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
变化1:试行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
解读:2012年福建省在开展中职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进入高职与高职单招考试中,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受到广大外省务工人员的欢迎。这里有个条件是,必须是在福建省中职院校中学习一定年限的应届或者往届毕业生才能报考。
为了更好地解决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省参加高考的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的实施方案,今后,这个方案不仅针对高职单招,还将包括普通高校的本专科招生。
变化2:调整录取批次安排
解读:从今年开始,集美大学将调整到本一批招生(集美大学航海类专业仍按本科二批控制线录取,其他专业均按本科一批控制线录取)。同时,取消文史、理工类专科提前批,所有专科层次的院校都安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实行单列志愿栏目,单独提前录取,确保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不会受影响。其他师范类、航海类特殊专业实行单独专业代码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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