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颁布条例积极推进国防教育 普法进乡村
通讯员杨鸿春 李林帅近日,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国防教育条例》,使国防教育迈上了法制化轨道。该《条例》是云南省第一部国防法规,共6章33条,对国防教育的意义、目的、内容、对象、形式及各部门的职责、各项保障措施、奖励与处罚等都作出了系统的法律规定。
《条例》结合本地实际,着力破解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不落实等制约国防教育工作开展的老大难问题,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防教育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学校,应当有人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等操作性强、具体、实用、管用的解决办法。
《条例》的颁布,有助于增强云南省的全民国防观念,营造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助于促进边境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凝聚民族力量,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防教育开展规范有序、扎实有效。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国防法宣讲进乡村
通讯员张清华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武部组织以镇武装部长和民兵应急分队骨干组成的法律宣讲小分队,深入到全区三乡一镇农村进行国防知识讲座,此举,增强了农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法制观念,受到热烈欢迎。
达坂城区人武部组织的法律宣讲小分队发挥语言通、民情熟、地缘近的优势,深入到乡村民间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解析社会热点问题和农民思想困惑,向基层群众宣传国防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大家在兵员征集改革和军烈属待遇等方面的提问,针对涉军维权中的问题,力求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协调相关部门正确维护军烈属的合法权益。宣讲小分队还联系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的军烈属结穷亲,交朋友,主动为东沟乡清真寺建立起了图书室,购买了3000册以科技、历史、文学、宗教为主要内容的民汉多种文字图书。清真寺理事长艾则孜说:是部队官兵帮助我们更多信教群众了解了新疆的历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截至目前,法律宣讲小分队开展宣讲活动32次,受教育群众和官兵4万余人次。
湖北省枣阳市
农村老兵喜获补助
通讯员吴光兵8月上旬,湖北省枣阳市民政、财政部门为全市近4000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22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农村老兵的生活困难。
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自2011年8月1日起,对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枣阳市民政局因地制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调查摸底的通知》,对适用对象的界定、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和工作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举办培训班,精心做好普查工作。
枣阳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核查认定工作,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严格按政策把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身份、服义务兵役年限、年龄等信息核准,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身上。
成空航空兵某师
推进双拥共建工作
通讯员王大德 李君近日,成空航空兵某师传来喜讯:经与地方政府主动沟通协商,一条宽40米,适合特种任务车辆通行的双拥大道全面整改完工,实现了师部大门与高速公路的连接,大大提高了部队战备训练和紧急拉动速度。
为构建更高层次的双拥共建工作平台,走出一条与地方党组织共谋发展、共取双赢新路子,该师党委安排各基层党支部与驻地基层党组织结成三互共建对子,围绕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锤炼优良思想作风等内容,每月互访互动,把互学互帮互促开展到每一个基层村落,把创先争优活动延伸到田间地头。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坚持每季度召开军地发展难题联系座谈会,共同协商解决影响部队战备训练和地方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的难题。针对驻地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他们共同修订了有关国防动员、部队指挥和抢险救灾应急方案,实现军地互动机制的有效衔接,提升军地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反能力。
为进一步拓宽退役战士就业安置路子,经与驻地教育部门协商,他们共同建立起周末夜校,定期免费对战士进行教育培训,涵盖汽车修理、网络技术等十余个专业,让大家在完成战备训练的同时,还学到了一技之长,深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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