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2个县实现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
浙江省教育厅宣布,该省90个县(市、区)中,62个县(市、区)实现了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占比约为69%。在杭州、绍兴、衢州三个地级市,已实现了辖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
根据统计,在尚未实现零择校的28个县域中,有20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下,7个县(市、区)的择校生比例较上年下降50%以上。目前仅平阳县的实验中学和中心小学,择校生比例没有达到明显下降的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已督促该县整改。
浙江省教育厅2012年1月全面推行公办初中小学阳光招生,考虑到政策的推行难度,目标定为把择校率降到5%以内,或者择校生比例较上年下降50%以上。
浙江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吴永良说,69%的县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自我革命、自我加压、自断后路,这样的勇气值得肯定。吴永良表示,治理择校乱收费更要治本。浙江将进一步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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