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小学签订收费“责任状” 所有项目需公示
义务教育阶段只限一教一辅,高中阶段不得突破两套教辅材料日前,包括合肥市在内的全省中小学与省教育厅签订规范教育收费责任状,明确规定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必须进行公示。学校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严格追究校长责任。
据介绍,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擅立项目收费,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通过在校内建立标准公示栏和校园网等形式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与监督。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收费的各种竞赛、展演活动,以及以赛促销等活动。对于幼儿园来说,举办双语、珠心算、奥数、拼音等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特色班实验班,都是违规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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