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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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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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海路 路 50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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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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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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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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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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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比例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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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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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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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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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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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8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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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8025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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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cfl.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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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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