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材频繁错误 常识错误“零容忍”
学生教材老是被指出错,到底这个错误我们应该容忍还是“零容忍”。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的小学语文课本上,多处课文配图出现史实性错误。”河南安阳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刘朴兵表示,这严重误导了孩子,显然是不应该的。
无独有偶。本月初,媒体报道郑州一位语文教师指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新版初一语文教科书有30多处错误,并将该社告上法院。该社11月29日在其官网发出公开致歉信,承认该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12月3日,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人表示,“不可能把所有教材召回来,这是出版界史无前例的事情”。这事引发大家网上网下一片热议。
人民教育出版社是教育部所属的一家大型专业出版社,主要从事我国基础教育教材和其它各级各类教材,以及教育图书的研究、编写、编辑、出版和发行。
按照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但教材不同于一般图书,和词典一样,都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理应以更高标准对待,尤其是对一些常识性差错,更要实行“零容忍”。
近年来媒体先后曝光了多家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教科书给人以粗制滥造之嫌。比如,2010年秋季,武汉市7万多名七年级学生使用的湖北教育出版社《语文》教材,将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著名诗句 “我寄愁心与明月”错印成“我寄悉心与明月”,引起一片哗然。
教科书之所以问题多多,原因有三:一是现在某些出版社中小学教科书的编辑、校对、主编等人并非很有责任心之人;二是出版社一味追逐商业利益,仓促编校、出版、发行;三是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失职。教科书出现编校质量问题,出版社当然责无旁贷,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也须被问责。
中小学教科书出错,尤其是显著的硬伤,是不能被容忍的。对此,作为主管部门,教育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以强制召回、巨额罚款、吊销资格等严厉措施,重拳惩罚相关出版社,以便确保出版社把教科书的出错率降低到最小程度。
一定要保证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正确,莫要给予错误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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